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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產訓合作與移地訓練招生簡章-下載】
【產訓合作計畫-下載】
【洽談報告表-下載】
【產訓合作申請表-下載】
【承諾書-下載】
【合作事業單位名錄表-下載】
【SOP作業流程-下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推動
與企業合作辦理產訓合作訓練
親愛的企業雇主們:
為因應企業雇主急迫需要僱用技術人才,並促進職業訓練資源運用效率,本中心特針對企業的用人需求與條件,與企業共同規劃以就業為導向的短期性職業專精訓練課程,培訓企業所需人力,藉著雙方的合作與努力,創造勞資雙贏之新契機。

產訓合作具體作法:
- 合作意願:3家(含)以上之用人事業單位提供20名以上就業機會予以承諾僱用,並由桃園職業訓練中心與企業合作辦理以就業為導向的專精職業訓練。
- 辦理模式:分「產訓合作職前訓練」、「產訓合作轉業訓練」。
- 課程內容:訓練課程及期程由產訓雙方依就業技能考量訂定,專業訓練最長以不超過六個月,內含安排至企業見習之專業課程。
- 師資聘任:為考慮課程之專業與適用性,授課師資除桃園職訓中心提供外,得遴聘學校或含合作企業之專業人員在內等企業界專業師資擔任。
- 訓練場所:訓練地點在本中心(含苗栗、新竹訓練場)或用人事業單位與本中心雙方同意之訓練計畫配合所排定課程內容及地點,施以實務訓練。
- 招生徵才:配合企業用人及技能需求,共同訂定招募條件,並由桃園職訓中心承辦邀請合作企業成立甄選小組,本於公開、公平原則辦理招生甄選。
- 結訓僱用:受訓期間由桃園職業訓練中心對學員進行考核,訓後成績符合標準者,由合作企業予以僱用。
- 訓練期間費用:包括鐘點費、學雜費、材料費、學員勞保費等項,由桃園職業訓練中心依政府相關預算科目項下編列支應,學員訓練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 服務專線:若需本項服務,請洽本中心教務課
地址:桃園縣楊梅市秀才路851號
電話:03-4855368轉615 黃先生
傳真:03-4855973
E-mail:c587 @tyvtc.gov.
網址:http://www.tyvtc.gov.tw
親愛的企業雇主們,您若有意願與本中心合作訓練技術人才,請填寫下列「企業人力需求申請表」,並請將本申請書透過Email、傳真、或郵寄給本中心,我們將盡速與您聯繫!
敬祝 商祺!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