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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區

101年度「職業訓練師資教學專業知能培訓課程」招生中

計畫名稱: 101年度職業訓練師資培訓計畫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訓練班別: 職業訓練師資教學專業知能培訓課程(內容包含4單元,可依單元選修課程)

報名方式: 請至本中心網站(企業專區)下載報名簡章。
本中心網址:http://www.tyvtc.gov.tw
或將報名簡章傳真至本中心(訓練推廣課)報名。
傳真:03-4752584

訓練期間: 101年6月1日(五)至101年8月24日(五),共四單元。
週一至週五上課。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招訓對象:本中心自辦訓練訓練師、委外職業訓練單位師資及地方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師資。

目的:
(一)研討職業訓練師資培訓課程架構與內涵
(二)增進職業訓練教學工作者之教學專業知能
(三)給予新進講師磨練與學習授課技巧之機會
(四)確保參訓學員課程品質

招訓人數: 預計10人以上開班,每班最多不超過30人。

訓練費用: 參訓者免負擔費用

課程內容:
一、 職業訓練課程發展教材編製(六堂課,共計36小時)
二、 職業訓練教學實習(六堂課,共計36小時) 閱讀更多 »

[公告]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充電起飛計畫-補助事業單位之系統網址

系統於3/12 (一) 零時 正式上線,並開放受理申請~~

計畫入口網址:http://training.evta.nat.gov.tw/

人提計畫網址:http://training.evta.nat.gov.tw/evta101/index.php

起飛計畫網址:http://training.evta.nat.gov.tw/battery101/index.php

計畫聯絡人:(03) 485-5368 轉 分機301陳小姐 / 分機309周先生 / 分機311葉小姐 / 分機302陳小姐

公告101年「充電起飛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及補助辦理期間

主旨:公告101年「充電起飛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及補助辦理期間。
依據:「充電起飛計畫」第54點。
公告事項:
一、「充電起飛計畫」受理事業單位申請期間自101年3月12日起至101年9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本計畫訓練費用補助期間,自事業單位訓練計畫核定通過之次日起至其計畫所有課程辦理完畢日止,至遲不得逾101年11月15日。
三、訓練單位應於上開期限向所在地本局各職業訓練中心提出申請。各職業訓練中心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園職業訓練中心: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三)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臺南職業訓練中心: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五)南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本中心即日起受理桃竹苗區101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合作單位提案申請。

主旨:本中心即日起受理桃竹苗區101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合作單位提案申請。
 

一、本(101)年度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本(101)年3月5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開放辦理學制職類如下:
(一)高職學制:計有餐飲服務職類等5項。
(二)二專學制:計有微科技職類等32項。
(三)四技學制:計有機電整合(高級技術員)職類等7項。
(四)二技學制:計有機械與驅動科技電子(高級技術員)職類等12項。
三、各學制之工作崗位訓練及學科教育皆應依本計畫規定辦理,另學科教育應納入本計畫辦理職類參考課程之三分之ㄧ以上為必修課程。
四、有意申請參與本計畫之桃竹苗區學校與事業單位須於計畫申請期間,逕向本中心提出計畫申請。
伍、相關表單如附件。

公告101年「充電起飛計畫」訓練單位申辦在職訓練課程(企業包班)受理期間。

主旨:公告101年「充電起飛計畫」訓練單位申辦在職訓練課程(企業包班)受理期間。

依據:「充電起飛計畫」第54點。
公告事項:
一、「充電起飛計畫」企業包班在職訓練課程採隨到隨審,受理期間自101年2月9日起至101年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補助經費額度用罄即不再受理申請。
二、訓練單位應於上開期限向所在地本局各職業訓練中心提出申請。各職業訓練中心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二)桃園職業訓練中心:桃園縣、新竹縣市、苗栗縣。
(三)中區職業訓練中心: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四)臺南職業訓練中心: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
(五)南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相關連結:
(http://www.evta.gov.tw/content/content.asp?mfunc_id=124&func_id=124&type...)

桃園職業訓練中心「充電起飛計畫」委託彙管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閱讀更多 »

101年度「推動事業單位辦理職前培訓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

企業職前培訓,促進失業者再就業
 【推動事業單位辦理職前培訓計畫】
一、 計畫目的:協助事業單位,獲得符合經營發展需求之人力,同時介接失業者再就業之管道,增加失業勞工就業機會,落實訓用合一。
二、 申請期間:即日起受理申請。(若經費用罄即不再受理)
三、 訓練對象:失業者(申請單位招募及培訓對象之條件,需配合工作性質訂定,並不得有不當限制。)
四、 訓練期間:申請單位所提報培訓計畫應於職訓中心核定同意辦理之次日起,始得辦理,並應於當年度十一月三十日前辦理結訓。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感謝訓練單位與受訓學員參與~100年度計畫已順利辦理完竣

  感謝本年度訓練單位與受訓學員踴躍參與~本年度計畫已順利辦理完竣,訓練單位紛紛對計畫成效表示肯定、學員問卷回收滿意度亦高達90%,且盼能將計畫多多推廣,實為政府打造勞、資雙贏,提升就業抗衡高失業之推手。

  100年度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青年就業旗艦計畫,自2月起共計有196家廠商,申請件數295件,核定人數1,239人。本次計畫之訓練單位主要由服務、製造、與資訊等相關產業為大宗,提供有志青年多元性之產業就業機會。職類缺口由美髮、餐飲單位等服務性工作居冠,其次為廠房等操作型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欲了解更多歡迎參考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官方網站。

  101年度尚有相關計畫持續辦理,誠摯歡迎產、學各界的新公司朋友與學員朋友們,多加善用豐富的職業培訓機會,使「少有所學,壯有所用。」

計畫連絡人:(03)5735521 轉分機 3163陳小姐 / 分機3302許小姐 (03)4855-368 轉分機304林小姐

101年度「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已公告

101年度協助事業單位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已公告
俟本局公告開始受理申請期間,本中心將辦理說明會,請事業單位留意本中心之最新消息!

計畫聯絡人:(03) 4855-368 轉分機301陳小姐/ 分機311葉小姐/ 分機309周先生/ 分機302陳小姐

相關連結:
(http://www.evta.gov.tw/content/content.asp?mfunc_id=7&func_id=7&cata_id=&id=2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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