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 職前訓練甄試作業要點
97年11月13日職訓字第0971501358號函核備修正。
98年01月19日教學課0980200033號簽修正
98年06月04日教學課0980200592號簽修正
98年11月30日教學課0980201439號簽修正
99年09月15日教務課0990200953號簽修正
101年04月16日教務課1010003091號簽修正
- 依據本中心之『訓練品質管控作業流程』,辦理甄選工作,特定本甄試作業要點。
- 甄試小組成員:秘書為當然召集人,另教務課長、教務課教學股股長、業務承辦人為委員。
- 甄試小組任務:辦理訂定本中心所要求具備之「甄試方式、筆試命題、甄試時間、錄取方式、錄取名單」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等。